问题 | 被拒赔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既往病史是否包括早期疾病?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赔偿需要有合理的证据和依据,而既往病史是否包括早期疾病是关键的争议点。如果早期疾病已经被纳入既往病史并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早期疾病并未被告知或者未被认定为既往病史,那么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保险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八条: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对方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被保险人申请索赔时,保险公司有证据证明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或者被保险人在接受保险金给付后,陈述与实际不符,使保险公司受到损失的,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或者要求返还保险金。 综上所述,被拒赔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既往病史是否包括早期疾病需要根据具体证据和情况进行认定和裁决。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既往病史,而保险公司有权根据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拒绝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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