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币管理条例实施时间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已于1999年12月28日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0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人民币的管理,维护人民币的信誉,稳定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从事人民币的设计、印制、发行、流通和回收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第四条人民币的单位为元,人民币辅币单位为角、分。1元等于10角,1角等于10分。人民币依其面额支付。 第五条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管理人民币的主管机关,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 第七条新版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设计,报国务院批准。 第八条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专门企业印刷。 第九条印制人民币的企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质量标准和印制计划印制人民币。 人民币的作用有哪些: 1.衡量价值,平常人们说的好货不便宜就是这个道理,我们用人民币来衡量生活中的许多东西,就能更简单的判断是否有购买或者储藏的必要。 2.流通,越是花钱的人越是有钱花,越是节省的人越是没钱花,在这个悖论之下,让自己的资产流动起来或许才是正确之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一)故意毁损人民币; (二)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 (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四)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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