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对方就撬门搬东西虽然并不合适,但是实践中并不会对此种情况进行治安处理或者刑事处理。如果您遇到此种情况,建议第一时间先报警,并且要去警方记录丢失的东西的明细。在后期离婚时,可以主张一些物品已经被另一方搬走,主张搬走的物品的折价款。如果搬走的是您的婚前个人财产,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登记结婚时,在确认了具体办理的婚姻登记机关后,需要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和三张申请人合照的照片就可以办理《结婚证》了。 温馨提示,建议还是和平解决婚姻家庭矛盾,撬门搬东西绝不是理性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二百三十七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