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35岁入党年龄限制 |
释义 | 国家35岁入党年龄限制 没有这样的规定。因为入党年龄有下限18周岁,而没有上限。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我怎么投诉社区工作人员 投诉社区应当找社区的上级部门,可以直接找街道的办事处对其进行投诉,投诉一般是发生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事人有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社区的上级不能偷诉,可以找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进行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社区工作人员态度恶劣? 一、公职人员态度恶劣怎么投诉1、公职人员态度恶劣投诉方法如下:(1)向被投诉人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地方或中央纪检监察机关写信或打电话;(2)可以到当地信访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写信或致电相关媒体;(3)通过媒体和其他监督机构进行举报。2、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包养情人的;(四)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二、举报公职人员需要什么证据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内容是什么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包括关怀失独老人和离退休人员,与失业人员相关的一系列宣传工作和统计工作,更应对灵活就业人员进行统计和管理,以保证其社会保险的连续性等。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第三条件居民委员会的任务: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调解民间纠纷; (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5)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6)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社区矫正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社区矫正工作的原则具体如下: 1、改革创新原则。社区矫正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是对传统的行刑制度的改革创新,在我国还是一个新生事物,没有固定的模式和成功经验可做参考和借鉴,需要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在坚持社会主义的法制思想、法制原则、法制理论的前提下,对符合国际行刑制度发展趋势,符合国情和立法精神的,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按照有利于社会的稳定的原则,建立一整套严密规范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逐步实现社区矫正在机构设置、队伍管理、业务开展和设施装备等方面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总结经验,促进法律的逐步完善。 2、以人为本原则。刑罚的最终目的是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从罪犯自身的角度看,将罪行轻主观恶性程度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过失犯、职务犯罪等罪犯放到社区中去改造,一方面,不仅可以减少狱内交叉感染,避免“监狱人格”的出现,有助于他们形成“社会人格”,矫正对象在与社会的密切交往中,顺利地融入社会,有效地防止其重新犯罪。另一方面,罪犯在社会上服刑,改造环境更加宽松,有利于维护罪犯婚姻的稳定和家庭的完整,减少了因被关押而产生的来自婚姻、家庭等方面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有利于发挥他们的改造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体现出对罪犯的人权的尊重和保护,符合刑罚人道主义原则。 除此之外,社区矫正组织可以针对每一名矫正对象的犯罪原因、思想状况、社会关系,根据其犯罪类型、心理特征等具体情况,制定矫正个案,并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对其帮教,不仅有利于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也是以人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 3、社会参与原则。矫正对象不必脱离原生活环境,在居住地即社会上服刑,接受矫正组织的监督管理,依托社会对其进行帮教。社区矫正与监狱矫正相比,在利用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方面具有很大优势。社区矫正工作作为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走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之路。要通过积极的舆论宣传,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整合并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各自优势,对矫正对象开展工作,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和水平。 4、维护稳定原则。将非监禁刑罪犯交给专门的社区矫正力量监控,可以防止和减少监禁刑执行中的弊端,有助于矫正对象顺利的融入社会,有效的防止其重新犯罪,实现刑罚惩罚和教育矫正犯罪,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最终目的。因此,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是对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的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体现了“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要求,有利于建立起维护稳定的长效机制,进而保持社会的长治久安。 社区矫正工作的目的具体如下: 1、直接目的,通过社区矫正组织进行的社会化的教育,使罪犯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 2、间接目的,增强社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3、根本目的,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有: 1、被判处管制的罪犯; 2、被宣告缓刑的罪犯;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 4、被裁定假释的罪犯。 总之,社区矫正工作的原则坚持改革创新、以人为本、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社区矫正组织进行的社会化的教育,使罪犯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增强社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同时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第三条社区矫正工作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采取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有针对性地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 第十条社区矫正机构应当配备具有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专门国家工作人员(以下称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履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执法职责。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条 该内容由 贾彬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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