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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恶意抢注的法律救济之完善无效商标救济制度是什么?
释义
    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但在实际中,对于“欺骗手段”和“不正当手段”的认定却非常复杂,在主观上认定“恶意商标”人的“恶意”更难,《商标法》应细化“恶意商标”的认定条件和认定程序,对“恶意商标”行为给予及时处理。
    在当代的社会注册商标,如果被恶意抢先注册的状况之下,是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等相关的方式来进行处理的,如果说对方已经获得了商标的情况之下,也是可以提出诉讼,从而确定是一种侵权行为,在这种情况之下的话,完全是可以维护当事人所拥有的合法利益。
    一、恶意注册的法律后果
    商标申请时,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会予以驳回。
    已经注册的商标,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代理机构有恶意注册商标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并可以决定停止受理其办理商标代理业务,予以公告。
    对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商标无效宣告的公告期是多久
    商标无效宣告的公告期是大概几个月的时间,因为这样的一种宣告的话,它是有一个具体的时间方面的一个流程过程的,通常情况下由当事人来提出申请,最终还是由商标委员会做出一个拍板决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在9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法》第五章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
    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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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2: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