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因为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所以根据不同级的超率累进税率推算如下: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所以,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所以,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扣除项目金额×50%×30%+(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50%)×40%=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所以,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50%=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所以,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60%=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因此,归纳为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数,只是为了方便速算,结果都是一样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