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哺乳期当年有年假。哺乳期员工每天1小时的哺乳时间并不在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形范畴内,而且其属于国家规定的假期,不能计入年休假时长。职工工作年限累计满一年的,就可以享受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