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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分店需要办营业执照吗
释义
    开分店不需要再办理营业执照了,设立分公司的,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以及营业场所证明和负责人身份证明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向分公司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一、营业执照办理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营业执照办理具体流程
    1、办理“名称预告核准通知书”: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到工商大厅办理;
    2、提供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必要时提供前置许可证明),填写《个体户开业申请表》,签字,缴费;
    3、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 下列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外贸业、饮食业、服务业、旅游业、手工业、修理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商企业),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国营工商企业;
    (二)合作社营和其他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
    (三)联营、合营的工商企业;
    (四)铁道、民航、邮电通信部门及其他公用事业单位所属的工商企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办理登记的其他工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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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6: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