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婚前检查的项目有哪些
释义
    婚前检查,指的是结婚前对男女双方进行常规体格检查和生殖器检查,以便发现疾病,保证婚后的婚姻幸福。婚检的项目包括必检项目和自选项目。
    (一)婚前检查的必查项目
    1、法定传染病。包括艾滋病、淋病、梅毒、乙肝等,这些疾病可以通过抽血或涂片排查。
    2、较重的精神病。如严重的躁狂症、精神分裂症等,这些疾病可能危害他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患者的心理问题还会引起很多严重后果。此类疾病需要精神科医生诊断。
    3、生殖系统畸形。此类疾病直接影响生育,其中一些疾病男科和妇科医生可通过肉眼诊断,有些需要用b超检查。
    4、先天性遗传疾病。如白化病、原发性癫痫、软骨发育不良、强直性肌营养不良、遗传性视网膜色素变性等。遗传性疾病的排查需要检测染色体。
    5、血常规及尿常规
    (二)婚前检查的自选项目
    1、肺功能。一般拍x光胸片即可。
    2、心功能。一般的心脏病做心电图即可筛查,先天性心脏病可做心脏彩超。
    3、血糖。验血查是否有糖尿病。
    4、血压。验血查血压是否过高或过低。
    5、内脏。做b超可查肝、胆、胰、脾、肾是否异常。
    6、血液。抽血查肝功能、肾功能是否正常
    一、婚前检查的流程
    (1)挂号。
    (2)去婚前检查科分诊室等候。
    (3)提取尿样
    (4)抽血,化验血液。
    (5)胸透。
    (6)返回婚前检查科体检,体检包括:身高、体重、视力、生殖器检查。
    (7)当日或次日下午听婚前保健课。
    领取结果。
    二、婚姻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一)必备条件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化,是结婚的必备的、首要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六个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首先,结婚必须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其次,是本人自愿,而不是依他人的意愿为转移,不许父母等第三者加以包办;再次,是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这就排除了一方或双方半自愿半包办的情况。不许任何一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对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补充和强调。前面的规定是从正面的肯定,后面的规定是从反面加以限制。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以鼓励。法定婚龄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双方或一方低于法定婚龄,不得结婚;达到或者高于法定婚龄后才允许结婚。这样规定是有充分科学根据的,是完全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它的基本精神是限制早婚,鼓励晚婚、晚育。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民法典在结婚一章中并未对一夫一妻制作专门规定,但在一般规定一章中已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禁止。因此在审查结婚申请时,必须严格掌握这个条件,认真核实。申请结婚必须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的人,避免发生重婚。
    (二)禁止条件
    1、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我国民法典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是因为血亲很近的亲属间发生婚姻关系,会把某些肉体上、精神上的弱点、缺陷遗传下来,容易生出痴呆、智力和体力都较弱的后代。
    2、禁止患一定疾病的人结婚。我国民法典规定: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关于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我国民法典并未一一列举,主要是指患花柳病和精神病的未经治愈者、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者、先天性痴呆等。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4 13:2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