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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分支机构与分公司的区别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概念不同。分支机构是常设机构的一种。总公司所属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的派出机构,与总公司属同一法人实体,其生产、销售、财务、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支配和控制。分支机构设在国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在国政府为其提供非居民公司税收待遇。它在国外缴纳的所得税,总公司所在国政府按规定给予其税收抵免。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企业法人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由该企业法人申请登记,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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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