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成立党支部要经过如下程序:拟成立支部人员与上级党委沟通,同意则写报告成立新支部。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成立支部,主持召开选举(或直接任命)支部委员。选举结果报上级党委审批,行文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二十九条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十条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