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继承的房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的继承财产,一般为共同财产,但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夫妻共同财产的主要种类有: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收入;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生产、经营、投资行为所取得的收益;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专利、商标、出版等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所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收益;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于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分为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 约定财产制具有优先于法定财产制适用的效力。 根据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书面约定,则一般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