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登革热是否可以被认为是不可预测的风险,从而被保险公司列为不理赔疾病?
释义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不予赔付的情形,但登革热是否可以被认为是不可预测的风险,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保险合同中有具体约定,则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不予赔付的情形。
    2.《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就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率、保险责任等事项约定的条款,均应当合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条: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中的特别条款,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关于登革热保险理赔管理的规定》第二条:对于确诊为登革热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相应责任进行赔付。
    总结:保险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不予赔付的情形,如果登革热被保险公司列为不理赔疾病,需要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进行判断。同时,《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关于登革热保险理赔管理的规定》对于确诊为登革热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付。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7 12: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