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补办户口本所需的证件有:,一、户主的居民身份证或者能证明您身份的东西,也可以由村委会或者工作单位开相关个人证明,需去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行政大厅。,二、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三、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一)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二)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领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