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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收养协议怎么解除?
释义
    在收养关系成立生效后,根据当事人的合意或法定的理由,将已经存在地收养关系加以解除的法律行为。在这里的解除区别于后一节论述的收养协议的终止,两个概念是不同的,收养关系终止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包括收养关系的一方死亡,收养关系自然终止;收养关系的解除,收养关系也发生终止,收养关系的解除是狭义的概念,是指收养关系人的人为终止。
    1、协议解除
    我国对收养的协议解除做出了规定,将其分为两种情况,协议解除和约定解除。
    协议解除是在双方当事人有终止收养的合意的情况下,即养父母与养子女双方同意解除收养关系。如果被收养人在10岁以下,则完全由其送养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做出收养终止的意思表示;如果其为8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则由作为法定代理人的送养人和被收养人共同做出收养终止的意思表示,需要征得养子女本人的同意。双方还应对收养解除后的财产问题和生活问题达成共识。
    2、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解除的情况下,根据法律的规定由收养关系予以解除的法律行为。
    法定解除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我国规定的条件为: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协议,一方不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其收养关系;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任何一方都可以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法定解除,需要通过诉讼解除特别主义,我国对于收养单方解除收养关系是有限制的,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除非送养人要求或同意,否则,收养关系不得解除。
    3、法律依据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收养协议解除的程序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道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登记。民政部门审查解除收养关系是否合法,意义表示是否真实、一致,当事人应当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经过证明属实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的登记,确认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二、解除后产生的效果
    收养关系解除以后,其法律效力所及的范围与收养的法律效力所及的范围是一致的。
    首先,养子女与养父母及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兴消除,之间的基于身份的所产生的抚养。赡养以及继承权的都将归于消灭。
    但是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抚养赡养义务并不应收养解除而简单的一笔勾销,而是根据双方的主观过错,尽义务的情况等因素妥善处理有关问题、如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付生活费。因养子女在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请求补偿收养期间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其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力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亲属间的权利与义务是否恢复,可以协商解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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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5: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