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传递出一个非常清晰的信号,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经济发展要围绕新常态这个总特征来认识和把握,这就是当代中国经济的“大逻辑”。只有沿着这个“大逻辑”,才能准确把握中国的经济走势、政策脉络、发展方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