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天津办理护照的条件如下: 1、办理人必须要有天津户籍; 2、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居民; 3、属于在我市就业连续一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4、在我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大学生。 非津户籍办理护照所需材料如下: 1、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的,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原件; 2、在津就业连续一年以上的,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本人自申请当月前连续缴费一年的且加盖公章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在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大学生,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本人所在学校开具的加盖公章的学生“在学证明”; 4、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配偶、子女、父母,需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的本市户籍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 综上所述,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七条 普通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签发地点和签发机关。 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年。 普通护照的具体签发办法,由公安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