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间婚内借款协议是有效的。婚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出借的用于借款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个人事务的借款协议,婚姻关系解除时,借款的处理按照协议中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