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年终奖 一般是企业按照企业利润、员工个人绩效等的激励措施,年终奖的发放不具备强制性,各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表现,按“自己的标准”发放,双方有约定的,从约定如无特别约定的,公司可以不发放,如果发放,发放时间通常由企业自己决定。因此,对年终奖什么时候发,没有明确的法律 法规 规定时,如果企业 劳动合同 或管理制度有约定的,应按约定日期发,如果没有约定,就要看老板良心情了。 年终奖多在每年十二月底至一月初之间发放。假如有些企业真的是在口头上、合同上具体列明年终奖发放的时间和数额,最后又没有实现,这些企业最多就是违约,但不违法。但如果拖发应年底发放的 绩效工资 就是违法的。 法律客观: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