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单方面的承诺不能构成合同,只有经过对方当事人的承认之后,其承诺才相当于合同,具有 合同的法律效力 。如果对方当事人没有对该承诺内容予以认可的,承诺属于单方面的意思表示。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四百八十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