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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招兵新政策
释义
    法律分析:2021年征兵实行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就是征兵时间区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上半年征兵从2月中旬开始,3月底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3月1日;下半年征兵从8月中旬开始,9月底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9月1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士兵退役时间对应其批准服现役时间。2021年征集的男青年,仍然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突出做好大学毕业生的征集工作。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1年上半年女兵征集,这也是女兵首次征集高校往届毕业生。男青年须2021年年满18至22周岁(即1999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普通高校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即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即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青年须2021年年满18至22周岁(即1999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上半年征集的2020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即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法律依据:《兵役法》第十一条规定:全国每年征集服现役的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兵役机关和有关部门组成征集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征集工作。《兵役法》第十二条规定: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兵役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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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18: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