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营业执照全国可以通用。办理营业执照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如果是租的门面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如果经营场是住宅需要提供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证明;携带申请登记的申请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通过后会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预约当天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领了营业执照不到税务局登记会罚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办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必须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