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评估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公正行为导致个人损失,可以通过建立制度和开展监督来预防;对于已经造成的损失,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赔偿。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和辩护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条规定,行政机关对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行政行为,以及属于法律规定应当由其复议的行政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复议。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改变或者撤销该行政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