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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体捐献要如何办理??
释义
    遗体捐献要如何办理??捐献条件1.遗体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捐献遗体。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捐献遗体的,应当征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病人的遗体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范畴。非正常死亡者暂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之列。捐献手续及流程:1.申请登记凡在本市居住、无偿的志愿捐献遗体者,可直接到登记接受站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1)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北京市红十字会网站下载,或联系接受站领取。申请表一式三份,分别由登记接受站、捐献遗体者本人、执行人(家属、亲友或工作单位、居委会干部)留存。(2)到附近公证处免费办理公证。(3)登记接受站依据公证书办理登记手续,向登记者颁发由市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遗体捐献纪念证”。2.接收站接受程序(1)通知。捐献者去世后,执行人应尽快在医院或街道开具死亡证明后,通知登记接受站。(2)接收。接受站接到通知后,做好接受遗体准备工作,派车前去接收遗体。(3)登记。接收站登记时需提供以下信息:①捐献编号②捐献登记号③死亡证明复印④死亡日期 ⑤年龄⑥性别⑦捐献日期⑧执行人姓名及联系方式⑨捐献者生前照片1张(1寸)及身份证复印件⑩其它材料(如捐献者生平事迹介绍,生前视频等)。(4)发放。①遗体接受证明②纪念品。这样说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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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2 12:3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