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国家层面上,属于非主体功能覆盖区的土地面积约占整个国土面积的64%。这些地区不能纳入主体功能区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可能是当地的生态形势不够危急,GDP对于国家的宏观经济影响力不大,抑或是其他原因。不管怎样,作为国家整个社会经济体系的一部分,这些区域的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科学管理也应引起足够的重视。从土地资源现状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发展潜力,提出以下土地宏观管理的思路: (1)选择适当区域与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异地土地置换。制定相应的政策,选择土地资源丰富、生产力高但开发程度较低的区域,作为与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建设用地与耕地异地置换的备选区域。对于当地因土地置换引起的诸如机会成本方面的损失,要寻求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的专项补偿。 (2)切实保护好耕地。从现有主体功能区划分方案看,中国耕地资源保护的任务主要落在非主体功能覆盖区。该区要切实担负起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重任。实施的措施包括充分发挥规划和计划的宏观管理功能,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土地供应结构和数量,掌握好供应的时机,坚决制止非农建设乱批滥占耕地和“以租代征”现象;以建设促保护,大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和基本农田建设。 (3)搞好主体功能覆盖区与非覆盖区土地管理政策的衔接。我国的区域开发实践证明,获得国家层面政策支持是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而政策的区域差异带来的消极后果却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在国家层面上应当做好列入主体功能区和非主体功能区土地政策的衔接工作。不论是主体功能区抑或不是,都应把切实保护耕地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放在首位,同时集约节约土地,提高土地生态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