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成都户口在成都入学条件 |
释义 | 非成都户口在成都入学条件如下: 1、农业户口,《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或《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需持申请人及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农业户口簿,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住证》及有效《劳动合同》于在在所在镇登记点登记; 2、城镇户口《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须持申请人及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在教育局教育科登记,非一年级新生还需准备原就读学校证明。 如果符合各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条件,各区将根据政策统筹安排孩子就读。成都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学籍证明。现调整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