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手续费和佣金的税前扣除 |
释义 | 手续费和佣金的税前扣除标准如下: 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准予据实扣除;人身保险:10%; 2、电信企业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所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准予据实扣除; 3、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收入金额的5%计算扣除限额。 佣金的定义: 1、佣金是指代理人或经纪人为委托人介绍生意或代买代卖而收取的报酬,中间人说合介绍生意所取得的酬金; 2、交易必须通过中间商的情况下,佣金是一种带有强制性的中间剥削。佣金多由卖方付给,也有由买卖双方付给的。佣金的数量依商品性质、货值多少而定。在一些地方则已约定俗成,形成一些惯例。买办代外商经营生意取得的收入。佣金名目繁多,有媒介生意的佣金、保证华商信用佣金、销价差额佣金等,比额参差互异; 3、佣金大多由卖方付给,也有由买卖双方分别付给的。所付佣金的数额依商品的性质和货值多少而定,也有些地方是约定俗成的,形成了惯例。 综上所述,保险企业可以扣除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超过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法律依据】: 《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第一条 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一)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二)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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