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己种植的树木如何办理林权证? |
释义 | 林权证是依法登记核发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持有林权证的权利人拥有相应范围内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受法律保护。林权证不仅是森林、林木权属的凭证,也是林地权属的有效凭证。 法律分析 一、林权证是什么 林权证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或《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对国家所有的或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登记造册,发放的证书。 二、自己种植树木怎么办林权证 第三十一条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第三十六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现在基本农田要保护,不提倡在耕地上栽树了,即使自己栽上树也还是耕地,林业主管部门是不会发给林权证的,除非县级以上政府规划改变该耕地用途,征用为林地。 三、法律效力 《林权证》是依法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核发,由权利人持有的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依法持有了《林权证》,权利人就拥有了该林权证所记载范围内的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我国《森林法》第三条规定:“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条也规定“国家依法实行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因此只要依法拥有了《林权证》,就能受到法律保护,主张自己的权利。同时,按照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对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登记造册和核发证书,应按《森林法》的规定执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森林法》的有关规定核发的确定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书,也就是关于该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林权证,不仅是森林、林木权属的法律凭证,而且也是林地权属的有效法律凭证。 结语 林权证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持有林权证的权利人拥有该证书所记载范围内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根据《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林权证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持有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依法拥有林权证的权利人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并享受法律的保护。同时,林权证也是关于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有效法律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修订):第二章 森林权属 第十五条 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登记造册,核发证书。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重点林区(以下简称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登记。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林木、林地,不得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和毁坏森林、林木、林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修订):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依照国家对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的规定,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森林保护和林业发展实行更加优惠的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修订):第六章 经营管理 第四十八条 公益林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下列区域的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应当划定为公益林: (一)重要江河源头汇水区域; (二)重要江河干流及支流两岸、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三)重要湿地和重要水库周围; (四)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 (五)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防风固沙林基干林带; (六)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 (七)未开发利用的原始林地区; (八)需要划定的其他区域。 公益林划定涉及非国有林地的,应当与权利人签订书面协议,并给予合理补偿。 公益林进行调整的,应当经原划定机关同意,并予以公布。 国家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地方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的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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