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招标无效 |
释义 | 违反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且无法补救的招标无效 一、招标代理机构是什么意思 招标代理是指具备相关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或授权办理招标事宜的行为。招标代理机构是帮助不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招标人选择能力强和资信好的投标人,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建设目标的实现。 二、哪些工程必须走招投标程序? 并不是所有工程建设项目都属于必须经过招投标程序。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规定: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上述三类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如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招投标法律法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民航专业工程及货物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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