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员工不得在两个以上养老保险统筹区域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员工重复参加养老保险的,应选择其中一地参加养老保险;未选择在该地参加养老保险的,重复参加养老保险期间在该地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其缴费本金按原缴费比例分别退还企业和本人。申请退回该地个人窗口重复缴交的养老保险,其缴费本金全部退回个人。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五条 关于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处理。《暂行办法》实施之后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由本人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养老保险关系并继续领取待遇,其他的养老保险关系应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