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合同法》规定,预售的东西退款了,定金能不能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一,如果是预售方主动退款,用实际行动表明不再履行之前双方订立的预售合同的,此时,预售方应双倍返还定金。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二,预售方并不存在违约行为的,预售方可以不退定金。预售方愿意退定金的,法律也不禁止。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在解除合同时,双方可就违约金、定金、违约责任的承担、合同解除后各方权利义务的承担等作出约定,当事人对合同解除后各方权利义务的承担有约定的依其约定,但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该约定无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