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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永久居住权在哪里办理?
释义
    办理部门: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办理。永久居住权是你在一个国家可以永久合法居住,这个可以永久合法居住的证件,就是绿卡。而不是国籍。房产是自己的私有财产,我们拥有永久的居住权,只是土地是国家的,如到了年限,续交土地使用权的费用,我们就可以继续使用。外国的永久居住权和中国国籍可以兼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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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12:1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