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债务确认之诉的管辖是 |
释义 | 夫妻共同债务确认之诉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如果被告是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那原告也可以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 一、重婚罪管辖权如何归属 重婚罪管辖权一般是由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当被告被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之后,也可以由原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女方是是外省的,是否可以在女方出生地进行起诉离婚 如起诉离婚的,一般以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为准。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债务人入狱债权人怎么行使权利 债务人入狱债权人通过法院提起诉讼行使权利。一般对公民提起民事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即债务人入狱的情形,债权人可以在自己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四项的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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