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审批手续? |
释义 | 县(市、区)民政局接到已签署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的保障对象申请书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予以审批,审批时限一般不超过十天。获得批准的,通过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发给保障对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审批后,县(市、区)民政局要按时将汇总的保障对象名单报上一级民政部门备案。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二、上海低保申请条件 上海低保申请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工作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内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收入小于低保政策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小于低保政策标准的居民。 一、上海低保申请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二、低保申请的流程: 1、申请对象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有关材料、填写申请表; 2、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填报情况; 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作审批决定。决定批准的,报区县民政部门备案并通知申请人,对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批准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由管理审批机构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布。 综上所述,上海低保申请条件,无生活来源、无工作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领取失业救济金期内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收入小于低保政策标准的居民;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小于低保政策标准的居民。低保申请流程,申请对象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有关材料、填写申请表;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填报情况;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作审批决定。决定批准的,报区县民政部门备案并通知申请人,对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批准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由管理审批机构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