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虽然近几年中国生育率降幅不小,但是否足以动摇官方对中国人口发展趋势的判断,甚至彻底改变计划生育政策,短期内恐难有定论。计划生育政策如何修改,是存是废,的确事关重大。官方需要对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进行全面分析,广泛征询和收集各部门、专家学者以及舆论意见,才能审慎表态。从官方几年前还强调要长期坚持计划生育的表态看,不大可能借一次人口普查的数据而全面放开生育。20年前甚至10年前,中国舆论还普遍将人口太多视为负担;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提速,舆论对人口的认识发生了重大改变。尽管中国人口红利消失,以及全面放开生育的观点这几年颇为流行,但中国仍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人口众多带来的资源、就业等压力依然存在。同时,人口出生率下降也确实是中国必须面对的一个新挑战。从几十年前千方百计降低出生率,到如今出生率严重下滑,如何在人口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找到恰当的平衡点,不是决策者拍拍脑袋就能做到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