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6月征税期到几号 |
释义 | 6月1日-18日 申报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 6月12日至14日放假3天,6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18日。 6月1日-30日 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6月1日-30日 2021年度车船使用税申报缴纳 一、申报纳税流程 纳税申报流程:(1)每月7号前,申报个人所得税。(2)每月15号前,申报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3)印花税,年底时申报一次(全年的)。(4)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每年4月15号前、10月15号前申报。但是,各地税务要求不一样,按照单位主管税务局要求的期限进行申报。(5)车船使用税,每年4月份申报缴纳。各地税务要求也不一样,按照单位主管税务局要求的期限进行申报。(6)如果没有发生税金,也要按时进行零申报。(7)纳税申报方式:网上申报和上门申报。如果网上申报,直接登陆当地地税局网站,进入纳税申报系统,输入税务代码、密码后进行申报就行了。如果是上门申报,填写纳税申报表,报送主管税务局就行了。 二、社保退税条件 1、纳税人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在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接受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所在地(即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2、为方便纳税人获取退税,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纳税人可以在2021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3、申请2020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19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19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拒不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19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一百零九条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51号)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包括非税收入)2021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通告如下: 一、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20日。 二、2月11日至17日放假7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 三、3月、7月、9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四、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 五、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13日至14日放假2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6日。 六、6月12日至14日放假3天,6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18日。 七、8月15日为星期日,8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8月16日。 八、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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