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邀约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 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 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 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 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 6、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 在司法实践中,商业广告,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等都属于要约邀请,其他个人或法人组织等看到邀约邀请后,如果有合作的意向,可以作出承诺,做出承诺就表示愿意跟对方合作。 一、已发布的广告算要约么 发布的广告一般为要约邀请,但是如果符合《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认定为要约: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二、一般要约邀请范围指的什么 要约邀请的范围包括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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