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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社保退体,伊春社保退休丧葬费哪里去办么
释义
    丧葬费在哪里领,怎样办?对于丧葬费我们又称为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是作为参加职工社保的职工应该享受的一种待遇,即凡是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不管是在职的还是退休的,死亡以后都会享受丧葬补助金的待遇。
    丧葬补助金的领取分为两种方式。一是在岗职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金;二是退休职工死亡以后的丧葬补助金。我们统称为死亡待遇。缴纳了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待遇除了丧葬补助金以外,还要享受抚恤金待遇。虽然同是死亡待遇,在岗职工和退休职工死亡以后还是有差别的。这种差别主要体现在非因工死亡和因工死亡两个方面。
    作为在岗职工来讲,既有因工死亡也有非因工死亡两种情况。对于因工死亡的人员,需要按照因工死亡的待遇标准来发放丧葬补助金。因工死亡和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的差别是非常巨大的。因工死亡主要看是符合工伤认定的标准,工伤主要是指在工作岗位上死亡或是因为工伤事故而死亡,视同工伤包含了三种情况,即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是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或是死亡的;三是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通过工伤认定,如果符合因工死亡或是视同为工伤死亡的人员,享受工伤死亡的待遇,工伤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为统筹区6个月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在用人单位计算死亡待遇时,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办理,缴纳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赔偿,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单位,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领取手续的办理由用人单位协助家属到当地社保局办理。
    非因工死亡的人员的丧葬补助金,既包含了在岗职工,也包含了退休人员。对于在岗职工来讲,丧葬补助金的办理由用人单位协助死者家属办理,由于丧葬补助金是由社保部门来支付,属于社会保险待遇的一种形式,办理的地点还是参保地所在的社保局;退休人员因病或是非因工死亡的,由家属负责到退休地所在的社保部门办理。办理时需要提交死亡的医学证明、身份证明、火化证明和村社或是社区出具与死亡人员关系的证明等。非因工死亡由于属于自然死亡或是因病死亡,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是比较低的,像重庆等地是每人2000元,有的地方时是每人3000元,也有的是1500元。除了丧葬补助金以外,还要注意同时办理抚恤金,抚恤金才是补助的大头,一般最高的是按照本人养老金或是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5个月的标准进行补助。
    综上所述,丧葬补助金是属于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以后死亡的一种待遇,不管是在岗职工还是退休职工,只要死亡以后都会享受,只是在岗职工要分为因工死亡和非因工死亡两种情况,退休职工基本上都是属于非因工死亡。因工死亡和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的标准差别是非常大的,都是到参保地或是退休地的社保部门办理。
    如果已经退休请到社保局领;如果还未退休就去原工作单位领。具体办理和丧葬费标准各省都不尽相同,请到所涉及的单位或部门一问便知!
    将死者死亡证明,火化证,有单位的去原单位申办理。要委托一个经办人,其他直接亲人(如是老人,他的全部子女签名化押)。近期是领15个月的基本工资,为丧藏补偿金。是其他人员就到社保丧葬办公室去按规定结账。
    很多缴纳社保的人,由于对社保知识匮乏,不知道找谁去领丧葬费,怎么办?作为一名企业负责社保和退休管理工作的HR,要提醒你:丧葬费的支付主体是社保基金,属于社保对死者提供的一种死亡待遇。除此以外,职工家属还可以申领抚恤金、继承死亡职工的个人账户剩余储存额。根据死亡人员的参保状态,丧葬费待遇的领取方式可分为以下2种:一是参保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二是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死亡时的参保状态不同,待遇支付标准也略有差异。下面结合问题,为大家普及一下丧葬费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谁可以领丧葬费,应该由谁来支?1.丧葬费的领取资格。参加社保缴费的职工或者已经办理退休的职工,死亡以后,可以领取丧葬费。一般为死者的继承人(家属),负责办理丧葬费的领取手续。
    2.丧葬费的支付主体。过去丧葬费,由企业支付。后来随着社保基金的发展,逐渐改为统一由社保统筹基金来支付,单位负责配合职工家属办理相关手续,出具有关证明(比如:职工人事档案、亲属关系证明等)。
    二、丧葬费的领取标准是什么,如何领取丧葬?国家关于丧葬费的领取,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支付标准。另外,除了丧葬费以外,还可以申领抚恤金、办理个人账户储存额继承。下面以吉林省丧葬费等死亡待遇领取为例,仅供参考。
    (一)丧葬费等死亡待遇的领取标准
    1.参保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由统筹基金发放丧葬补助金标准为1200元。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抚恤金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40%为基数,按10个月计发;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抚恤金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为基数,按比例计发。另外,家属可以申请办理个人账户储存额的退付手续。
    2.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由统筹基金发放丧葬补助金1200元,并以退休人员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10个月为其遗属发放抚恤金;供养直系亲属3人以上的,按12个月标准发放。另外,家属可以根据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申请办理剩余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退付手续。
    (二)如何申领丧葬费等死亡待遇
    现在丧葬费等死亡待遇的办理已经简化了,一般需提供以下要件:
    1.逝者身份证原件/户籍注销证明。
    2.死亡证明。
    3.火化收据。
    4.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亲朋即可)。
    5.逝者生前领取养老待遇银行卡/折。
    是这样的,对于参与了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来说,无论是在职还是退休,如果出现死亡,那么家属是可以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的。这笔钱可能各地发放标准不一样,而且也跟单位性质有关系。
    一般来说,丧葬费的标准也就是几千块钱左右,相对抚恤金要少很多,比如说重庆的丧葬费为2000块钱,北京的丧葬费为5000元,等等。而抚恤金的话,有的是跟养老金待遇挂钩,有的地方是直接跟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挂钩。比如山东,职工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发给20个月的上一年度全省月平均工资;而非因工死亡或是生病死亡的,一次性发10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再比如江西,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抚恤金为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10个月的平均基本养老金。
    那么怎么去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在参保人死亡后第一时间去办理养老金停发手续,然后携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身份证、户口簿以及跟死者的关系证明材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就可以了。
    丧葬费是社保基金给予参保人员死亡后的一次性补助,因此又被称为丧葬补助金。
    很多遗属因为缺乏对社保的了解,在家属死亡后不知道能享受哪些待遇,所以会错过丧葬费、抚恤金甚至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的继承,这对遗属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值得一提的是只要参保人员去世就可以由法定继承人领取丧葬费,也就是说死亡时在职或者已退休状态的参保人员遗属均可以领取丧葬费;参保人因病死亡、非因工死亡或者因工死亡的,遗属均可以领取丧葬费。只不过死亡时参保状态不一样、死亡原因不一样则领取的丧葬费金额存在差别,而且各地社保部门执行丧葬费的标准上也不一样,有的是定额发放,有的则是根据职工工资水平、养老金水平的高低来发放。
    领取丧葬费的主体是谁,由谁支?丧葬费根据参保的社保不同又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参保“城乡居民社保”的城乡无业人员,二是参保“城镇职工社保”的企事业人员。
    目前参保“城乡居民社保”的人员是否在死亡后能由遗属领取丧葬费是不一定的,有的地区不设有丧葬费,而有的地区则同参保“城镇职工社保”的人员一样设有丧葬费。比如内蒙古赤峰市就规定:“2019年1月1日起,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参保人员,按照上一年度自治区规定的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一次性发放12个月”。
    所以下文我们着重讨论参保“城镇职工社保”的人员丧葬费的相关细则。
    1.丧葬费的由谁领?参保人员死亡后,遗属能享受的待遇包括丧葬费、抚恤金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的继承,以上项目的领取人均为去世人员的法定继承人。
    2.丧葬费由谁负责支?之前的时候丧葬费是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后来随着社保基金的统筹,丧葬费开始由社保基金支付,而用人单位负责协助遗属提供相关的申报资料,比如人事档案和关系证明等。
    丧葬费在哪领取,能领取多少,如何办?首先能确认一点的是各地丧葬费的申领地点都是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遗属携带相关的申领资料去当地政府服务窗口走申报、审核、发放程序就可以了。
    关于“能领取多少”的问题不好确定,因为各地执行的发放标准不一,各地根据自身情况有很大的自主性,有的地区是按照定额发放,有的地区则是执行N个月的职工月均工资或者月均养老金。
    比如以山东省为例,对于参保城镇职工社保的,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不分职务级别,丧葬费的统一执行标准是1000元/人。
    虽然山东省在执行丧葬费上的标准并不高,但是遗属还可以领取抚恤金和生活困难补助:
    抚恤金的执行标准是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20个月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一次性申领10个月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
    另外对于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的,根据地区不同可以领取不同水平的生活困难补助:一类地区每月460元、二类地区每月410元、三类地区每月360元。
    三:如何办理:
    一般社保部门需要遗属或者死者生前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死亡证明、火化证明(部分少数民族无需提供)
    2.户籍注销证明;
    3.申领人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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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11: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