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把同事弄到工伤的我要不要负责
释义
    同事不承担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用人单位已经承担了工伤保险责任,职工不能再向同事索赔。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所以,你同事在工作时受伤,你同事属于工伤,应该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公司购买了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支付你同事的医疗费、护理费损失。
    第六十二条第二款,如果公司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项目由公司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 22: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