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购买方已抵扣销售方开红字: 1、进入开票系统/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填开/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选择/选购买方/选已抵扣/确定; 2、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销售方名称税号/商品名称/数量(应该是负数)/单价(不含税)/金额(不含税,自动给出)/税率及税额自动给出/联系电话(你的)/申请理由:发票号码有误; 3、做好了的申请单还需“申请单导出”,导出到桌面并拷到U盘; 4、把原来有误的发票发票联及抵扣联原件及复印件,该发票的记帐凭证复印件及原件,付款给销售方的记帐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有该有误发票的认证清单; 5、把以上的所有纸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的公章,写上“与原件一致”字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四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