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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的职权有哪些?
释义
    1、知情质询权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2、决策表决权
    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股份比例或其他约定行使表决权、议事权。《公司法》还赋予对违规决议的请求撤销权,规定:如果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3、选举权
    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4、收益权
    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分取公司终止后,再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资产。
    5、解散公司请求权
    《公司法》第182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上市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期间肯定是需要停牌的,如果不停牌就有可能会发生内部交易等各种事项,对于市场投资者也是非常不公平的,而且,内部交易也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
    一、股东不同意股东会决议要怎样办
    股东不同意股东会决议可以如下处理:
    1、在表决的时候可以投反对票;
    2、决议的结果仍然以最后的投票情况决定;
    3、如果最终的投票结果通过了,那么决议内容合理合法且不涉及到他人的,直接由公司董事长、经理或者法定代表人去办理相关事宜即可。
    一、股东变更的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3、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4、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股东会决议;
    6、公司章程修正案。
    二、股东的权利:
    1、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
    2、临时股东会的提议召集权;
    3、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索赔权;
    4、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5、收益权。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分取公司终止后的剩余资产;
    6、强制解散公司的请求权;
    7、优先权。股东在公司新增资本或发行新股时在同等条件下有认缴优先权,有限公司股东还享有对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总之,股东不同意股东会决议的,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表决权,投反对票或弃权。如果最后股东会议仍以半数或三分之二多数的表决权通过决议的,则通过的决议对该股东产生法律效力。股东变更需要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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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1:2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