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权人的权利主要有哪些 |
释义 | 居住权人的权利主要有: 1.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3.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4.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一、民法典中房屋他项权中是否包含居住权 民法典中房屋他项权中是包含居住权。他项权是指房屋所有权、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权利,而房屋居住权不属于所有权,所以房屋他项权包括居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住宅的位置; 3.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4.居住权期限; 5.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居住权的设立方式有哪些 居住权的设立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签订合同。当事人订立居住权合同是设立居住权最主要的形式。通过订立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的,必须到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2.建立遗嘱。住宅所有权人可以以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立居住权,即住宅所有权人在自己的遗嘱里明确为他人设立居住权。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包含以遗嘱继承方式设立居住权和以遗赠方式设立居住权两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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