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车对小车造成事故后,责任归属及赔偿问题 |
释义 | 大车撞了小车,大车全责需承担小车损失。根据民法典,强制保险先赔偿,商业保险再赔偿,无保险则由侵权人赔偿。处理方法:1.双方无争议,及时报警、报案,交警认定责任后由保险公司定损;2.双方有争议,保护现场,报警、报案,交警认定责任后由保险公司定损。交通事故需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救助伤者,报警、报案。公安交通部门制作认定书,可调解或提起民事诉讼解决赔偿争议。 法律分析 一、大车撞了小车大车全责如何赔偿 大车撞了小车大车全责的情况下,小车的损失应当由全责方承担。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大车撞了小车如何处理 1、如果发生车辆碰撞事故,损失金额不大且双方对责任没有争议的,首先应该尽量对现场拍照后先行转移到不影响他人通行的地方,避免造成交通堵塞。 之后应立即向交警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事故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进行定损。 在车辆修理或进行治疗后,再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进行处理赔偿。 2、如果双方对事故责任或原因有争议的,应保护好现场并用时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案。 由交警按一般程序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进行定损。 在车辆修理或进行治疗后,再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进行处理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大车撞了小车且大车全责时,根据《民法典》规定,损失应由全责方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应尽快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若责任无争议,可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保险公司进行定损后进行赔偿。若责任有争议,应保护现场并报警,由交警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后进行处理赔偿。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饮酒、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应当接受测试、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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