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业场所消防要求 |
释义 | 一、营业场所消防要求是什么 (1)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网吧,酒店宾馆、娱乐场所的新建,改建,扩建或内部装修; (2)申请消防审核所需材料、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应急疏散预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营业场所消防许可证怎么办 1、单位携带申请报告、到当地消防公安监督机构领取并填写《公安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申报表》; 2、将已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申报表以及申请报告提交到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 3、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在收到上述材料7天内进行现场勘察并审核; 4、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在收取办证费用后、大队内勤会填发《公安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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