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幼儿园教学法律法规(幼儿园的法律法规) |
释义 | 1.幼儿园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五号); 2、《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0年6月6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号); 4、《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基[2001]20号); 5、《幼儿园工作规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5号); 6、《幼儿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2011-12-12); 7、《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 8、《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23号); 9、《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 10、《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国家教育部2012年10月15日发布); 11、《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教基二[2011]8号); 12、《幼儿园教师管理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发布)》; 13、《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3207号) ; 14、《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1994年12月1日卫生部、国家教委发布); 15、《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16、《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妇字〔2010〕6号) ; 17、《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 18、《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2000年9月23日发布实施) 19、《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教基厅[2007]3号) 20、《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88]教基字108号]; 21、《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劳人编[1987]32号); 22、《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 2.幼儿园法律法规有哪些 《幼儿园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 第六条 幼儿园的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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