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先到当地派出所进行申报,公安机关分级签发准迁证;2、当事人只需要持准迁证到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就可以;3、然后再持户口迁出手续再回申报派出所登记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