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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父母的房子儿女能不能全部继承
释义
    父母的房子子女一般不可以全部继承。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父母立下遗嘱写明房子归子女继承就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死亡时,按照法定继承,子女可以全部继承。
    一、再婚家庭如果一方去世房子配偶有权卖吗
    再婚家庭一方去世后,另一方无权直接卖房子,这样做侵犯了其他继承人的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房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
    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7、证明。在哈尔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
    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10、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
    11、具体准备的详细公证材料以公证员确定为准。
    三、父母是否有权利分割死亡子女的遗产
    父母有权利分割死亡子女的遗产。当子女作为被继承人过世后,父母就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同子女的配偶、子女的子女一起分配子女的遗产,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应该均等,但是子女在生前立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将遗产指定给他人继承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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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7: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