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可以。 如果公司要在异地使用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异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设立分公司登记。未经批准在异地擅自设立分公司的,会被责令改正并处罚。 如果是公司或其他性质的企业民地经营,需要办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如果不办理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如果是个体工商户异地经营,也会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公司注册之后不管是不是同一个城市同一个区域,工商局在检查时,只要公司当下的经营办公地址和营业执照上面的地址是不同的,那么企业就要面临相应的惩罚,所以注册公司对相应的法律法规要重视。 如果企业在外地的业务比较多,那么可以设立相应的分公司,去工商局进行申请,并且依法取得分公司的营业执照,这样才算是合法合规的经营。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八条 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第七十七条 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 第七十九条 设立营利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