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社保有什么作用 |
释义 | 一、广州社保怎么办理 (一)办理条件 1、具备广州市户籍或在本市就业并参保的; 2、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且正在本市参保的; 3、在广州市缴费年限时间长的省属单位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 3、参保人即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且缴交基本养老保险的最后参保地为广州市。 (二)办理资料说明 1、广州市户口本、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原社保机构核发的个人账户手册或清单(经盖章的缴费清单); 3、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书》; 4、属机关事业单位调动的提供调动证明文件; 5、用人单位代办的还需提供单位社保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其它情况转入接续所需资料。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广州市参加养老保险后,需携带上述资料到广州市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同时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广州市社保机构按所需的相关资料予以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向申请人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寄出; 3、原参保社保机构确认后向广州社保机构发出转移清单和转移基金; 4、广州社保机构完成转入确认,并通知申请人。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二、社保的缴费比例 广州市社保分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 养老保险:缴纳单位比例:14%(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20%);个人8%。 医疗险:单位比例:8%,个人2%。 失业险:单位比例:0.9%/1.2%1.5%,个人0.5%。 工伤:单位比例:0.5%,个人不用缴费。 生育:单位比例0.85%,个人不用缴费。 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的内容,对广州社保怎么办理都了解了。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自由职业,如一些个体户和在家创业者,他们也同样可以通过缴纳社保的方式来保障自己未来的生活。就养老保险来说,如果是上班族,企业会负担一定比例的保险费用,而如果是个人办理,就需要自己全额缴纳了。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三、广州社保缴费标准 1.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 2.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3.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内容 四、广州社保医保报销 你好,关于广州社保医保报销比例具体如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 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 五、广州社保缴费比例 2019年广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18年1月1日起,原20%和12%两种单位缴费比例统一为14%。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仍维持原缴费比例20%不变,个人缴费比例:8%。 2、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为八档0.2%、0.4%、0.7%、0.9%、1.1%、1.2%、1.3%、1.4%。 3、失业保险费率目前为1%,其中:用人单位基准费率分为0.8%、0.64%、0.48%三档,2018年7月1日起新参保登记的单位费率按0.64%征收。个人费率为0.2%。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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