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业设施用地可以变更建设用地吗 |
释义 |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用地转用审批指农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转变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一般农田也要经过批准才可以改变用途。法律明确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需要你先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民代表同意,签订承包合同,到县一级土地管理部门审批,登记备案。因为很可能涉及到改变土地用途。所以务必手续齐全,办理公证或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按照土地利用规划,经过农业(土地)主管部门批准,在任何地方挖鱼塘(“退耕还水”)均是合法的;未经批准,在任何地方擅自挖鱼塘,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均是违法的。 把一块土地转为建设用地,首先要看是否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需要相关单位报省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由省市下达用地指标。农民建房的用地指标一般由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审批,其他建设用地的用地指标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审批。涉及占用耕地的,需要履行补充耕地的义务。 获得用地指标后,由县级国土部门负责办理具体的用地审批。农民建房由农户提出申请后,县国土局统一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其他建设用地由县政府征收后通过招拍挂或者划拨提供给用地单位。 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者没有经过省市审批的建设用地属于违法用地 农业设施用地能建什么建筑物 (一)设施农业用地可以占用基本农田。设施农业使用基本农田在原来的127号文中是被严格禁止的,只是对于平原地区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涉及的配套设施建设,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的可占用基本农田,还必须通过有关部门严格论证。但新政策明确提出,种植设施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且不需补划;种植设施破坏耕地耕作层,以及养殖设施确实难以避开,也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 (二)养殖设施允许建设多层建筑。随着种植养殖技术的发展和土地资源的紧缺,建设多层建筑、实现立体化已经成为很养殖企业的发展方向,但原来政策对此没有明确支持,这就造成各地在把握时出现偏差,有的地方明确不允许建多层养殖设施,有的地甚至把多层养殖建筑当成“大棚房”予以整治拆除。对此,新政策明确提出养殖设施允许建多层建筑,这是对养殖企业的一个巨大利好与支持。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第一条 为了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批,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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